常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趋向及对劳动关系的影响


  这种状况在市场化初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从这个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来看,显然不是一种最理想的调整状态。在这点上,如果我们对比一下南韩的经验,就会对我们有很多的启发。南韩在上个70年代,在加工出口型的和我们基本上是相似的,但是到80年代的时候,韩国的劳资冲突就已经成为当时韩国国内最突出的社会经济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韩国政府调整劳资关系政策,使劳资关系按照一种规范的行为来处理自己的利益诉求,目前韩国的劳资关系已经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目前中国如果从劳资关系状况来看的话,它已经在资本原始积累初期的状况,初步要改变这种状况。
  工人的话正在逐步形成一种集体性的力量,尽管更多的是自发性的,但是从企业方面,在这方面似乎精神准备并不足。比如涉及到中国的劳工标准问题,劳动管理问题,劳工都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力量,或者一个被社会所认可的力量。如果从80年代开始算起,到现在我们中国也将近进行了20年,在20年市场经济初期之后中国的劳资矛盾,也逐步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的矛盾之一。在这点上的话,许多有识的人士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中国的劳动合同法,如果从国际和国内背景来看,以上的内容是我们必须要考虑的。从劳动法的实施状况来看,我们刚才谈到并不理想。集体的劳动关系调整没有形成,个别的劳动关系调整主要通过劳动合同法来调整。但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状况,也并不尽如人意。
  最重要的问题在哪里,劳动关系的长期化,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而劳动合同在这当中,最确认劳动关系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一种契约形式,在更多方面,我们是一种形式主义。其中的很多内容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实施。
  那么所直接的影响,他不仅仅在于工人的权益,他通过劳动合同来保障。而且对于企业的影响,就在于企业缺乏向心力。工人和企业如何形成一种劳资合作,这样一种理想的目标现在达不到。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过程当中,在争论当中许多人提出,这个劳动合同法是不是过于倾向劳动者,过于保护劳动者了,如果从某些条文看的话,可以这样认为。但是从总体的立法思路来看,立法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于劳动者保护,而在于什么呢,而在于企业如何形成有效的竞争力。
  那么对劳动合同法这个草案如何评价,我认为从总体上来看,它是可以肯定的,是个基础比较好的讨论的草案。比较好的,我就觉得,一个贯彻了劳动法的一些基本原则,
  第二点,他比较适合中国目前劳资关系调整的这种需要。
  比如如何促进劳动合同长期化,如何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化,这都是出发点。第三点,它借鉴了国际上劳动关系调整的一些好的做法。但是呢除了这些以外,我觉得这个草案,也存在着相当的可以讨论的问题。他并不是特别成熟。比如很多规定并不是很严格。尤其在一些具体的规定上,如何操作这个实操性比较差,几乎每一条我们都可以进行讨论,但是并不影响我们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讨论,比如涉及到一些民主管理的问题,企业规章制度的问题,关于敬业敬职的一些问题关于辞退补偿的一些问题,都可以进行讨论。
  但是我觉得现在更关注的,因为他是一个草案。并不是更具体的条文,因为最后出台的这个法律和目前这个草案,会有相当大的改变。现在我们更关注,更以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一些理念性的问题。比如企业人力资源和劳动法的关系问题。在近期媒体的讨论当中,这恐怕也是一个热点问题,有的人提出,说现在这个劳动合同法,和国际上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通行的做法是不一致的。这个提法本身就相当的不科学。
  国际上人力资源管理哪些通行的方法,很多人根本不了解这个东西,这个涉及到中国的人力资源,现在管理的状况怎么样,在这点上,我认为有很多方面的问题需要HR业界进行反思的。就目前我们的HR和国际上的HR管理差距究竟在哪里,我们关注的在哪里,我们的问题在哪里。人力资源管理应该是说,他是企业发展,企业竞争,非常重要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