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上一篇 | 下一篇

读《“隶定古文”及古玺印释文问题》

  有笔画、局部结构的不同理解,有结构关系上的不同处理,有局部或整字或隶定或按前人考释结论,有一字原形及其孳乳之字形,有因图形不清而隶定不同,有对单字还是合文判断不同等。各种工具书之间,鉩文释文不一致的现象更是普遍存在。广义的古玺“释文”实际上包括了大量“隶定古文”。而这种隶定,又不太可能是忠实原形地“用隶书(或楷书)的笔法来写古文字的字形”,其中包含了笔形、部首、局部结构等不同层次的形的考释和形态转换,也包括结构或装饰性笔画的取舍,结构关系的确定等。其结果往往是隶而不定、同文多释。虽然学术界对一些鉩文的释法存在不同意见是正常的,但如《中国玺印类编》这样在一书中多处同文异释,前后矛盾,至少在编纂上也存在问题。字书和韵书的编撰集中体现一个时期语言文字学研究的成果,非常重要。在当今信息化时代,古文字的研究与应用都企盼实现计算机文字检索,工具书的用字标准化势在必行,因此对隶定也就有了新的要求。对篆刻家而言,知道并能分清“释”与“隶定”,对准确篆刻用字是有很大帮助的。

  作者在另一篇文章《玺文考辨八则》中,具体辨析了几组古玺文字释文。作为篆刻教授,他尤其重视指出误释导致的误用和误传播。如钱松、丁辅之的误用,《篆刻字典》([日]中西庚南编)的误引。他经常告诫学生,要多设疑,多检索,不轻信。常举一例:“你们看,知味观的标志是个什么字啊?”一查《说文解字》,原来是“咮”,“鸟口也”。


22/2<12
周点击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