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联理论的四个问题(三)

       (三)对联格律的六个禁忌

  对联的基本格律,首先是上述对联六要素。除此之外,对联的基本格律,还有六个禁忌,即六种应尽量避免的情况,它们是:忌同声落脚;忌同声收尾;忌三平尾或三仄尾;忌孤平或孤仄;忌同位重字和异位重字;忌同义相对。现分别简述如下:

  1.忌同声落脚

这是就上联或下联各分句句脚之间的关系而言。由多个分句组成的对联,各分句句脚的安排,严格说,可以马蹄韵为规则。所谓马蹄韵,指的是句脚平仄安排如马之走步,后脚踏着前脚印走。其平仄格式为: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但是,作者认为,从对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出发,考虑到对联“联无定句,句无定字”的特点,以及对联句式的复杂性等因素,其格律要求亦可以“忌同声落脚”为规则。准确一点说,此规则有两点要求:(1)、每边二至三个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全是同声落脚。(2)、每边四个以上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连续三句(上下联起句及中间分语段时可以例外)或三句以上同声落脚。这种规则理论上简洁明了,运用上灵活多变,既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又平衡了句脚平仄问题上的几种主要观点。以每边五分句长联之上联为例,按“马蹄韵”的规则,只有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间分语段时)两种正格,另有仄平平仄仄一种变格,共三种格式。按“忌同声落脚”的规则,那么,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间分语段时)、仄平平仄仄、仄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等十一种格式皆为合格,且无须分正格与变格(严格按规则的标准格式可称正格,相对正格有所变化者可称变格)。当然,采用特殊手法的对联,其句脚安排可以不依常规。如这副据称是已知最早的押韵联就是同声落脚:

    东墙倒,西墙倒,窥见室家之好
    前巷深,后巷深,不闻车马之音(朱熹赠漳州某士子联)

  2.忌同声收尾

  这是就上联联脚与下联联脚之间的关系而言。准确一点说,此规则也有两点要求:(1)一副对联不管长短如何、分句多少,都要求上联仄声收尾,即上联最后一个字(联脚)应当是仄声;下联则要求平声收尾。一般不能上联平声收尾,下联仄声收尾。(2)上下联不能同声收尾,即上下联联脚不能同是仄声或同是平声。

  当然,也有少量对联是上平下仄收尾的,如:

    捧着一颗心来
    不带半根草去(陶行知撰)

但是,这种情况应以特例视之。至于上下联同声收尾,则是违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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