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心武毕淑敏周国平史铁生等作家近日遭侵权

    “文章多处虚构情节和对话,却说是参照我的新书改写而成”

    内容起争议,是改写还是侵权

    名人遭遇版权官司,不仅涉及授权问题。周国平认为,《知音》刊登的那篇文章多处胡乱改编和嫁接,虚构情节和对话,而前言却言之凿凿说是参照他的新书《岁月与性情》改写而成。

    毕淑敏更伤心,“那篇文章严重侵害了我的隐私,不仅披露我儿子的工作单位,还捏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比如说,‘这些年虽然我在写作取得了许多成就,然而回过头来一看,儿子还赖在床上,患上了‘独生子女综合征’……有哪个母亲会这样去批评儿子呢?我儿子30岁了,那篇文章写道‘他偎依在我的怀里,说:妈妈,我就是你的小海鸥!’青天白日之下,怎么能如此假冒伪劣呢?”对此,喻修顺表示,“文章全部都来自她的几本书,没有任何失实的地方。”

    在刘心武案件中,问题还比较复杂:“我在这件事情上的无辜,是必须辩白的!我咨询了接待我的法官,他说我遭遇的情况,还不属于著作权范畴,起诉还不由知识产权庭接案,应属于肖像权、姓名权等方面被侵害,需到民事庭立案。”

    目前,毕淑敏和刘心武的案件已在审理中。    

  “即使遇到官司,也往往是挣得多赔得少”

    违法成本低,侵权依然猖獗

    有关专家表示,针对文化名人遭侵权案件频发,根本原因还在于不法书商利欲熏心和图书出版管理存在漏洞。

    一名业内人士表示,很多报刊编辑、出版社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比如,摘选文章既不征求作者同意,也不支付稿酬,更有过分的竟然说:“你怎么是这样的一个人呢?我们喜欢你的文章才用的。”其次,著作权人保护意识不强,加上维权成本过高,无形中纵容了侵权行为。由于侵权成本低,一些出版商觉得即使遇到官司,也往往是挣得多赔得少。

    毕淑敏说,不少作家碰到这种事都很无奈,觉得打官司太麻烦,而一些出版单位,也习惯了刊登豆腐块大小的道歉或更正了事。“难道真拿他们没办法?”

    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党委书记张胜友表示,提升国民著作权与知识产权意识,应视作整个文化界、知识界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要普及、教育与惩罚并重,无论是知名作家或业余作者,遭遇侵权时都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

    毕淑敏呼吁,“作者必须要站出来,去批驳‘挂羊头卖狗肉’的坏风气。”刘心武也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和舆论界,能通过对这件事的追究和分析,把目前出版界只顾赚钱不顾法律和道德底线的一些病症,好好诊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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