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房产诈骗五种手段 四招预防诈骗

  一房多卖实施诈骗。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或者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以骗取投资款。

  以讹传讹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与受害者多为认识的朋友,或者购房者经朋友介绍向犯罪分子购买房子。犯罪分子抓住朋友之间互为信任的人性弱点,大势吹嘘,宣称因为其关系的特殊性,能够以极为优惠的价格将房子出售。当信息扩散传播后,就会导致受骗群体愈来愈多。

  四“招”预防诈骗

  针对以上情况,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租赁、购买房屋过程中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警方提醒做好以下四点:

  莫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很多诈骗分子在实施诈骗行为过程中,抓住人们常有的贪小便宜心理,虚假出售的房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作为诱饵。购房要具有一定的辨识能力,不要因亲情、友情等关系的诱导,轻易做决定。投资前应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包括项目的真实性、项目开发的具体内容、与广告宣传是否一致等,切莫为追求高额回报盲目投资。

  在购房时要审查房产开发商及中介公司的相关证书。按规定,开发商须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从事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服务的中介公司也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认证。

  要审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签订购房合同前可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核实房产证的真伪、卖房人与登记人是否一致、房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等情况,以免购买无产权或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切莫怕麻烦、怕走多程序,导致上当受骗。

  提防交易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购房者对中介公司和房产公司普遍存在依赖心理,对他们事先拟好的合同很少提出异议,往往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提防其中的免责条款陷阱,以防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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