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论应回归艺术公信力

文艺评论的疲软失语已成为一种令社会关注而又相当无奈的文化现象。从文学评论、影视评论、戏剧评论到美术评论、音乐评论,既缺乏社会信誉度又没有艺术公信力。文艺评论的这种整体性滑坡,实在令人堪忧。针对当下文艺评论出现的问题,需要通过强化文化关怀、审美职能、精神守望三大功能进行综合治理,回归文艺评论应该秉持的艺术公信力。

  文艺评论应该体现文化关怀。在文艺成为一种狂欢、娱乐可以致死、消费主导审美的背景下,文艺评论被无情地异化,变为红包评论、人情评论、炒作评论、同仁评论,乃至升迁评论、职称评论。如此之多的附加值、如此之大的功能性,并非文艺评论时来运转,而是文艺评论社会信誉的危机和公信底线的丢失。从文化社会学角度来看,文艺评论的传统指向和价值指认,实际上体现了一种文化关怀。也就是说,文艺评论的产生过程和运行效应,既是对文艺创作者的尊重、呵护、关注,也是对文艺受众者的关心、帮助、沟通,由此形成双向互动、彼此认同,从而实现文艺创作的人文目标及审美归属。文艺评论的这种文化关怀内蕴相当博大而深厚,其表现相当丰富而多元,不仅涵盖了文艺创作者和受众者,更激活了文艺作品的社会审美和参与互动过程,使艺术创作和艺术接受演绎为一种精神文明的推进和观念认知的升华。

  文艺评论应该具有审美职能。文艺评论最忌讳的就是“捧杀”与“棒杀”,而在经济大潮挟裹下,到处充满功利,“捧杀”和“棒杀”发挥到了极致。比如,出于利益的驱使而胡吹乱捧、连篇累牍捧场赞美,反之则恶评乱贬、一无是处。无论是“捧杀”还是“棒杀”,都严重败坏了文艺评论的社会声誉和生态环境,也是对文艺评论文化本体性的伤害和社会功能性的瓦解。文艺创作是个系统工程。艺术家进行创作仅是创作个体的范畴,而受众的欣赏、接受则是这部作品的继续或延伸,这就需要文艺评论对艺术家及受众群进行评述论说,行使文艺评论的一种审美职能。文艺评论的审美职能具有双重性,既是对作为创作主体的作家的艺术评判和内涵挖掘,又是对作为接受客体的受众的欣赏指导和认知交流。文艺评论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及艺术系统,其审美的职能就是要揭示或是评述作品与受众、创作与欣赏、理解与认知等方面的形态和意蕴,从而达到群体共享的目的。

  文艺评论应该推进精神守望。文艺评论还必须关注作品、受众、社会间的互动,也就是“佳作共欣赏,疑义相与析”。我国古典文艺评论的核心是“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从“观文”到“沿波”,从“披文”到“讨源”,从“入情”到“必显”,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动态的欣赏发现过程,也形成了一个理性的探寻开掘过程。因此,文艺评论如能摆脱功利的左右,远离世俗的诱惑,其实是一种相当美丽而又温馨的精神守望,它使创作者能观照自我、格物致知、更上层楼,使受众者能由表及里、曲径通幽、柳暗花明。而作为整个社会文艺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文艺评论还能够促进文艺的整体繁荣和全面提升。因此,精神守望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才是文艺评论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