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在中共湘赣边区特委做妇女工作,并与陈正人结婚。1930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起,任中共江西省行委、赣西南特委、永吉泰特委妇委书记,江西省委委员,福建汀州市委组织部部长、代理市委书记。发动、组织群众配合红军作战。后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31年曾参加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代表大会。1934年任中共中央局妇委委员兼秘书、长胜县委宣传部部长,并参加长征,途中因病返回根据地,曾任中共于都县委宣传部部长。1937年到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后任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科长、延安干部家属学校补习科科长。1939年入中共中央马列学院、中央党校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东北民主联军总政治部民运工作团团员、中共延吉市委组织部部长、吉林省委党校组织科科长、副处长。1949年起,历任江西省总工会组织部部长、副主席,南昌320厂党委组织部部长,全国总工会干部学校人事处副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农业部监察室副主任、主任,农垦部人事宣教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1960年底起,任国务院农林办公室机关党委专职书记、办公室副主任、中直机关党委委员,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驻水产部监察组副组长,国家水产总局顾问。1979年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两案办公室副主任、机关党委委员。曾是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政协委员。1985年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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