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维权添新杀手锏——财产保全

席卷全国的卡拉OK维权风暴在近段时间以来又掀起新一轮高潮。2009年9月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做出对5家k 厅进行财产保全(即冻结5家被告的银行帐户)的裁定并立即执行。这次首开广东省先例的财产保全,已经是我国第二次对卡拉OK经营场所执行财产保全,标志着卡拉ok维权又进入了新阶段。

   “虽然这是我国在卡拉OK版权许可工作中刚刚启用的新维权方式,但这是法律的应有之意。”正如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蒋志培教授所说,启用诉

前财产保全手段,将“确保法院的判决能在第一时间顺利执行,真正使音乐权利人的权益得到最佳保护。”

侵权人暗渡陈仓转移财产

“在我国,版权侵权者往往散兵作战多点开花,而且身份都比较复杂,这给版权维权工作带来了巨大障碍。”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吕文举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了解到,由于社会对侵权者缺乏财产监管机制,侵权者经常在诉讼过程中擅自转移财产,导致最终审判结果无法执行,侵权损害赔偿流於表面,侵权者不会受到应有的惩治,版权侵权现象漫延不绝。

 “一些KTV明知自身是在侵权使用他人作品,反而无所顾忌,一旦权利人提起诉讼,便暗中将其KTV旗下的财产转移到其它帐户上,等卡拉OK版权侵权诉讼案的法律程序走完,版权权利人大获全胜后需要对侵权人的财产进行执行的时候,法院和版权权利人就会发现,此时侵权人的账面上已经没有任何财产,只剩下一个空头账户。” 吕文举感慨地对中国商报记者说,“这种现象的一再发生,是对我国卡拉OK版权保护工作的极大讽刺。”

“音像作品知识产权保护诉讼案中法院判决执行难,甚至出现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钱’,致使知识产权保护失去实际意义的问题一直是困扰权利人的难题。”吕文举在谈到卡拉OK案件的财产保全问题时说,“我们的权利人会员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就是为了确保法院的判决能在第一时间顺利执行,让知识产权保护收到实效。”

法院全面支持版权保护,侵权人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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