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版权维权进入快车道 广东湖北多点开花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审议通过,如何解决权利人维权难,取证难一直是司法部门力求突破的难点。进入2009年以来,音乐权利人组织在中国各地分别对侵权KTV开展了有步骤、有措施的维权措施,各地法院也对卡拉OK案件中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广东法院:防止恶意转移财产,冻结侵权歌厅银行账户

  2009年9月4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申请,做出对5家KTV进行财产保全(即冻结5家被告的银行帐户)的裁定并立即执行。这次首开广东省先例的财产保全,继安徽省合肥市7月21日首起财产保全案件之后,已经是我国第二次对卡拉OK经营场所执行财产保全,标志着卡拉OK维权又进入了新阶段。

  在此之前,由于社会对侵权者缺乏财产监管机制,侵权者经常在诉讼过程中擅自转移财产,导致最终审判结果无法执行,侵权损害赔偿流於表面,侵权者不会受到应有的惩治,版权侵权现象漫延不绝。音像作品知识产权保护诉讼案中法院判决执行难,甚至出现权利人“赢了官司输了钱”,致使知识产权保护失去实际意义。

  本案的发生昭示着,权利人改变了以往分散作战,单一手段维权的做法,转向步调一致,有针对性的维权行为。这一次通过“封帐号”的方式兑现战略维权的“承诺”也显示出权利人维权的决心和力度。

  湖北法院:摆脱传统取证方式,首开诉前证据保全先例

  10月28日到29日,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裁定,针对该市湖北歌库时尚娱乐有限公司、金辉娱乐有限公司、蓝色天空等7家卡拉OK经营场所侵权使用他人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执行诉前证据保全。

  这意味着权利人在司法程序保护下摆脱公证员现场“陷阱取证”,也标志着法院系统在减轻权利人的维权负担,降低维权成本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认为:“法院对侵权卡拉OK店家执行证据保全,将给其它侵权店家的心理防线造成一定的瓦解性影响。在法院执行了证据保全之后,权利人便掌握了主动权,这些侵权证据将不会因为店家的防御性动作而被毁灭或破坏,通过法庭质证后,它们将成为判断店家侵权与否的事实根据。”

  湖北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权利人的依法申请采取对证据直接固定保全的方式,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可以说,取证方式的改变将直接改变以往权利人的维权“坚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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