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我思存:别人恋爱我看言情

 小时候看书都是偷父母的小说看。那时候父母有好几柜子书,但因为功课紧,我妈一般不允许我看闲书,没办法,只有偷偷地看。

  偷书看的诀窍是一次不能偷多,一本一本的来,这样父母不容易察觉。因为书柜里少一本书很难看出来,要是一下子少了好几本,就很容易被发现了。偷到书后我一般会藏在自己房间里,枕头下或者书包里,看完后放回去,然后再偷一本。我用这种法子看完了家里所有的书,包括四大名著、三言二拍、金庸全集、大仲马、托尔斯泰、明清笔记体小说、唐诗宋词点评等。那时候虽然功课紧,但同学之间尤其是女生之间经常互通有无,流行读物不断变化。比如有段时间就流行看张爱玲,有段时间又流行看王蒙,还有一段时间《平凡的世界》被我们传阅了一遍。那个时候的阅读都带点偷偷摸摸的性质,是一种冒险性质的集体活动。对中学生而言,张爱玲太晦涩了,王蒙和路遥太人文,没有其它言情小说浅白有趣。看言情小说在师长眼里比看其它闲书更十恶不赦,我们班主任非常认真负责,但那个时候不能理解。有次我们上体育课,老师在教室课桌里搜出很多武侠小说和言情小说,然后统统没收。这次搜查简直掀起了轩然大波,十几岁的我们对师长本来就不服气,何况是搜查课桌这种侵犯隐私的行为。

  上大学后最舒心的一件事就是可以自由自在地看书了。放下行李、办好手续,等送我入学的父母一走,首先就跑到学校西门外的书店去买了一部小说,现在仍记得是大仲马的《玛戈王后》。后来借书证办下来,我到图书馆借的第一本书是《布拉热洛纳子爵》。这两本书都是家里没有的,而我一直挺喜欢大仲马,那时候我把大仲马的书当成纯粹的言情小说来看。

  大学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别人忙着谈恋爱,我忙着看言情小说。那时候女生也经常互通有无,一本书看遍一个寝室。不过那时都是台湾言情占主流,所有小说大同小异,看多之后觉得千篇一律。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开始认真地写小说。看腻了书店里的言情小说后,尝试写点不一样的言情小说给室友们看看。

  虽然很喜欢阅读,但我长大以后并没有学中文,更没有从事与文字有关的工作,读书只是日常一种习惯。因为从小读书很杂,完全是野路子,所以我读书的品位常被朋友讥诮,认为整个是一个通俗畅销文学榜单。后来因为自己也写小说的缘故,所以特别关注通俗文学尤其是畅销书。我是书店的忠实顾客,每年花在买书上的钱比花在买化妆品上的钱要多得多。现在流行的网购图书形式我很少用,因为一本书拿在手里,知道封面纸张是什么样子,翻看大致内容,我才会觉得踏实,才会有掏钱购买的冲动。

  中国的通俗文学这两年非常繁荣,各种好书层出不穷,女性阅读也做得越来越风生水起。市场越来越细化,顾客面临的选择很多,但他们只会挑选自己最喜欢的和最适合自己的。我曾经无数次问自己和朋友,什么才是一本好书,答案无一例外——好看就是一本好书。这个好看不仅仅是文笔情节引人入胜,更重要的是,看完之后,读者能有一种阅读后的快感。前阵子和朋友聊到严肃文学与通俗文学。我说言情小说其实是冰激凌,大众尤其是女性喜欢,因为口感好,甜,只是吃多了可能会腻;严肃文学则是咖啡或茶,回味好,醇厚,但也有好多人觉得苦,不能欣赏它独特的香气。

  这世上,需要冰激凌,也需要咖啡和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