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亮:写过杂文的官员就不会贪腐吗

记得十年前韩寒出道时,就写过很经典的话。大意是说有人撰文痛骂贪官,别以为是作者正义凛然,其实这不过宣泄郁闷罢了,潜台词是在暗骂:妈的,老子为啥不是这个贪官呢?

  今天看一条我们重庆的新闻,似乎就可借这个段子来编排。说的是渝中区某局建房办主任徐鸣,多次收受承包商或供货商“好处费”,总计受贿266万元。在贪官动辄跨入“千万时代”、“亿元时代”的语境下,两百万的“小鱼”,难以激起舆论兴趣。记者于是苦心提炼出貌似独特的新闻点——徐鸣在上世纪90年代酷爱杂文,文笔犀利。还摘录了一段昔日文字,与其现在的境况做对比。网站转载时,也突出“贪官杂文家”的讽刺效应。

  不过,要说写过杂文与官后贪腐之间,有何逻辑关联,倒真让人费解。因为官员贪腐,似乎只有一个原因,就是权力没有受到有力制约。权力长期处于监督真空,不滋生腐败反倒是咄咄怪事。而这和他当官前干什么营生,毫无关系,完全是两码事。

  您还别拿诸如“文如其人”之类的冠冕话说事。若以为写杂文的,都是刚正不阿,嫉恶如仇的道德圣斗士,应与一切假丑恶做不屈不挠的斗争,那只说明你不了解客观的现实环境。“文如其人”永远只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一种美好愿景。

  拿徐鸣来说,当初写杂文时,他有没有当官,报道语焉不详。就算那时他已入官场,只是尚未得志,那么一个公务员业余写点杂文,也只是个人爱好,更谈不上是职业杂文家。我们不能故意混淆这个概念。

  再退一步,即便是杂文家或时评家,那也只是现代社会里一种细分的职业分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不是套话。每个场域每份职业,都有自己的规则。而且在社会规则和各式潜规则面前,普通职员力量是何等微渺。如梁文道所言,评论人的悲哀莫过于,两年前的评论在今天一样有效。这与堂吉诃德战风车一样无力。

  而且世间不止是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山西不就有贪官被民众尊称为“侠贪”吗,可见人们对官员认同底线已降到何种程度了!这是一种莫大的悲哀,但也是晦涩的社会现实。

  从这个角度讲,贪腐是威逼利诱主动索贿,还是在某个场域内按套路出牌,玩着大家默认的潜规则游戏,也是有不同的。这个理儿很简单,就像王石所说,不表示一下就拿不到地,除了他似乎没有房老板不行贿的;也如做手术,有的患者不给主刀医师塞红包,就不敢上手术台一样。

  有时你不能忽视一种“谎言的默契”。有些台面上的话,官员不能不说,虽无人信却也没人点破,彼此心照不宣。而这却影响着权力场中的游戏规则和行为方式。徐鸣不写杂文好多年,真要关注徐鸣案,与其扯些“杂文家贪官”的噱头,不如潜心研究一下徐鸣走上贪腐之路,是受哪些上不了台面的深层规则的影响来得实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