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贪官都是"杂文家"

 某局建房办主任徐鸣,利用负责本单位建设项目的机会,15次收受承包商或供货商“好处费”,总计受贿266万元。徐鸣在上世纪90年代喜欢写杂文,都是以反腐倡廉为题材,文笔犀利,针砭时弊,很有个性。(12月16日《重庆晚报》)

  一位文笔犀利的“杂文家”,最终却沦为了可耻的贪官。意外吗?一点也不。世上口是心非、说一套做一套的人多了,更何况人还是会“变”的。惟一令人好奇的是:徐鸣当年写下那些针砭时弊、文笔犀利的文字的时候,是否料到自己将来也会重蹈贪官前辈的覆辙?当他终于开始大肆受贿的时候,又是否回想起自己以前的“激扬文字”?!

  贪官和“杂文家”,看似风牛马不相及的两个身份,在贪官徐鸣的身上得到了奇妙的统一。实际上,这种现象并不罕见。甚至,如果我们换个角度看官场就会发现,其实每个贪官都是“杂文家”。有关社会生活、文化动态以及政治事变的杂感、杂谈、杂论、随笔,都可归入杂文――而这些,正是贪官们最擅长的!

  贪官们在大会小会上的讲话是好“杂文”。他们的每一次讲话,都是那么的义正词严,都是那么的掷地有声。尤其是讲到廉政的时候,他们更是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如果将其讲话整理出来,虽不至于字字玑珠,却也导向正确、说理透彻。例如胡建学曾这样解释“钱”字:“钱”是什么?“钱”就是两个持“戈”的士兵守着金库,伸手就要被捉。说得多深刻啊,说得多精辟啊,谁能说这不是一篇绝妙的微型杂文呢?

  贪官们在媒体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是好“杂文”。只要有一官半职,每年总要有几篇文章面世――有的是自己写的,有的是秘书捉刀。这些署名文章跟会议讲话相比,更是高屋建瓴、立意高远,要多正确有多正确,要多豪迈有多豪迈。或探讨如何“执政为民”,或分析怎样“廉洁奉公”,写到动人之处,更是有催人泪下的功效,简直令大多数真正的杂文家都自愧弗如!

  实际上,贪官们本身又何尝不是一篇好“杂文”呢?说一套、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今天一套、明天又一套……此种两面三刀宛如精神分裂的举止和表演,无不透着股子幽默和讽刺的意味,分明是对杂文特色的最生动诠释――说贪官们是“活的杂文”,恐怕也不为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