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瓦尔泽:向母亲证明当作家也能赚钱

马丁·瓦尔泽:德国著名作家。1927年生于博登湖畔的瓦瑟堡。1957年成为职业作家。代表作有《菲城婚事》(1957)、《惊马奔逃》(1978)、《迸涌的流泉》(1998)和《批评家之死》(2002)等。曾获毕希纳奖等多项文学大奖。

  广州日报:《恋爱中的男人》写歌德晚年的春心萌动,是否也反映您的童心未老?

  瓦尔泽:老年人的爱情与年轻人的爱情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年纪越大,爱的难度越大。25岁和70岁的作家写爱情,区别只在于语言,即到底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写。作家只能借助人物之口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受,作家从来不用直接的语言,而是用间接的语言,也不用概念和术语。书里歌德说:“我的爱情不知道我已经73岁了。”意思是说,我谈恋爱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70多岁了,恋爱中的人是不知道自己的年龄的。认为年龄差别大就不可能恋爱的观点,也有年龄种族主义的嫌疑。

  广州日报:您如此高龄,是什么促使您依然在写作?

  瓦尔泽:我的灵感来源是“缺憾”,因为有很多缺憾,所以老想写作。也可以说,《恋爱中的男人》中的忘年恋,正是我不可能遇到的缺憾,促使我写了这部小说。我的下一本新书,还有更极端的内容。很多人以为青春期之后进入成熟期,然后人便变得越来越理智。而我始终保持着一颗童心。《恋爱中的男人》里写的是歌德,但并没有多少歌德的语言。歌德认为,有才气的人有两次青春。我不同意这个说法,我认为,每个人都有一颗童心。

  广州日报:您如何看待所获得的各种文学奖?

  瓦尔泽:我获得的文学奖不计其数,简直都快把我埋起来了。在当作家的前20个年头,得奖的时候,我会问奖金有多少。第一次获得的奖是“四七社文学奖”,得到了1000马克,这笔钱马上派上了用场,我买了一辆车。第二个奖是黑塞奖,得到1万马克,我把这张支票寄给了母亲,向她证明当作家也能赚钱。因为她一直不相信作家能赚钱,我告诉她:“我不仅能赚钱,而且还能随便送你一万马克。”这次我来到中国领奖,可以向德国人证明我在中

  国受欢迎的程度。

  广州日报:对待那些非议您的态度是什么?

  瓦尔泽:我可以忍受当非议人物,也并不认为遭到误会,不想随时都证明自己正确。我理解批评我的人,他们必然会那样说话。我反对德国分裂,被扣了民族主义者的帽子。在谈论二战问题的时候,别人又说我“反犹”。我知道他们必然会给我扣这些帽子。德国分裂的时候,一些主张德国分裂的人,编一些自认为站得住脚的理由说,把德国分成两半是为了惩罚德国人,因为他们犯下了滔天罪行。其实这纯属瞎说,德国分裂纯粹是因为战胜国之间的利益问题造成的。我反对的理由很简单,我在这个国家长大,在我小时候,图林根属于德国,怎么能变成外国?尼采的出生地都成为外国了,尼采岂不是要成为外国人?这让我受不了。我说:“我可以对德国的分裂局面表示一点遗憾。”因为这句话,我就成为了“民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