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深化消费维权 满足民生需要

  —— 一论“消费与服务”年主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公布了2010年年主题——“消费与服务”。这一年主题的提出,强调了消费维权要紧密围绕拉动消费、扩大内需做好服务工作。密切关注民生需求,服务广大消费者,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然存在,世界经济复苏基础尚不稳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实现内需和外需有效互补。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建立以及中央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百姓通过消费的扩大和升级,提高生活水平、改善生活质量的愿望有所增强。而令人遗憾的是,现阶段,我国消费领域还存在一些负面因素,如商业欺诈、行业垄断、质次价高、服务滞后、信息障碍、流通不畅等等,与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不相适应,对城乡居民的消费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作用,使得已经拥有的消费需求支付能力得不到充分释放。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提出,就是要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的关系,提高服务意识,通过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心理预期,通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使国民消费在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要求我们加快政策调整,全面清理抑制消费的政策性障碍;减少行政管制,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减轻居民在消费过程中的税费负担;进一步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管制,控制公共服务品的价格上涨幅度,保持居民日用消费品价格的基本稳定。

  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要求我们调整优化消费品供给结构,积极引导、增进城乡居民新的消费内容。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培育文化市场,促进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积极开发、规范旅游消费和新兴服务业,注重满足青少年群体、中老年群体、女性群体、残疾人群体等各具特点、潜力巨大的消费需求。

  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要求我们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惩治商业欺诈。要高度重视企业诚信危机及其严重后果,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要切实改变违规经营因“成本过低”禁而不止的被动局面,通过完善举报制度,降低索赔成本,鼓励公众参与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

  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还要求我们不仅关注消费者的现实利益,更要关注消费者的长远利益。要积极吸纳更广泛的社会力量,关注环境保护,支持环境保护,参与环境保护,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人与环境的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