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司机被“三乱”逼成“维权专家”

频频遭遇公路“三乱”后,他并没有像其他司机一样保持沉默,而是保留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他的行为引起了全国很多司机的关注,他也成为许多司机的“维权代言人”。 
  2008年春节,他收到全国各地很多司机朋友的贺年短信,同时也接到不少问候电话,谈的大多是公路“三乱”话题。如今细细算来,从2005年3月起,他已为同行代理公路“三乱”事件350件。

  王金伍出生于1967年2月,是河南省西峡县城关镇一名货车司机。

  王金伍念到初一便辍学步入社会,当过农民,服过兵役,还在一家事业单位干过合同工。如今,王金伍名下有3辆货车,雇了司机跑运输。他还在县城开了一家货运信息部,当起了“车老板”。更重要的是,王金伍精通所有涉及交通的法律法规,并建立了专门的维权网站,在当地获得了“货运司机代言人”的美称。

  学法用法为维权

  一切要从王金伍跑货运时说起。2004年10月,王金伍和朋友合伙掏了38万元买了一辆货车,往返于河南西峡、湖北和陕西三地跑货运。没想到,拉第一宗生意时,他就窝了一肚子气。

  那一次,王金伍往陕西送货。当货车行至陕西商南县时,被当地运管人员拦下,随手开出一张100元罚单。谁料想,货车没行多远,又被几名交警拦下,因为“超载”罚款200元……

  此后的日子里,王金伍跑运输几乎是天天挨罚,县县挨罚,交警罚了交通罚,超限站罚了运管所罚,运管所罚完还有路政……最多的一天,王金伍的货车在陕西被罚1700元,在湖北被罚2000元。跑了一趟运输,不仅没有挣钱,反而赔了钱。“落到他们手里,简直是挨宰的羊羔儿,刀刀见血!”王金伍这样形容。

  莫名其妙的罚款让王金伍感到不平,虽说这是业内见怪不怪的事情,但他内心有着诸多问号:为什么执法人员常常只罚款不卸货不纠章?为什么不听司机的陈诉和申辩,不做调查笔录,不勘验车辆?为什么司机只要交了罚款就可以继续上路?交警罚的次数少但数额大,交通罚的钱数少但次数多,这样的情况令王金伍和他的伙伴吃不消。

  王金伍感到罚款有问题,但一时又说不清症结在哪里。

  为彻底搞明白这些罚款的“合法性”,王金伍购买了《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书籍。此后,每次挨罚时,他都要搬出法律条文对照一下,看看罚款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违规。

  2005年3月,王金伍第一次牛刀小试。

  那是3月中旬的一天,在河南伊川境内,王金伍的货车一天两次被交警部门以同样的理由处罚,一次罚款300元,一次罚款400元,并且只给开了罚款票,没有下达处罚决定书。王金伍内心感到无法容忍,但他没有和交警顶撞,而是在返程后,以程序违规为由,列出种种事实和法规,向伊川县公安局书面提出行政复议。当地公安机关非常重视,为此专门进行了调查,证实了王金伍反映的情况,随后,交警队专门派代表跑到西峡道歉,并退还了罚款。

  看来,被罚款后不能忍气吞声,必须学会维权。此后,王金伍每当遭到乱罚款的事,就向陕西商州和湖北荆门、孝感等地的交警、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提出后,结果都让他感到满意。从此之后,无论在什么地方遭遇了公路“三乱 ”,王金伍都会保留证据,然后向有关部门申诉。

  向潜规则叫板讨公道

  王金伍的维权行为先是在西峡当地传开,备受“三乱”折磨的货车司机们非常佩服,大伙觉得王金伍带了一个好头。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不断有同行前来请教,或者干脆委托王金伍全权代理打官司。

  2006年初的一天,西峡当地一位李姓司机找到了王金伍,请求帮忙,王金伍听他讲了事情的原委。2005年底的一天,在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区,李姓司机拉保温材料的货车被该区运管所执法人员拦下,他们以货车私自改装为由,强行将货车拖到停车场。其实,货车并没有被改装过,尽管他一再辩解,但有关人员答复说:“你去找我们领导吧,我们只负责扣车,没权处理!”

  如果车被扣下,耽误营运不说,还要倒贴停车费!李姓司机心急如焚,只好找完这个领导又找那个领导,但总是受到推脱敷衍。半个月后,终于有了处理结果,李姓司机因“私自改装车辆”被罚款1万元。

  对于李姓司机的遭遇,王金伍心里很清楚,他所反映的事实,是很多货车司机都遭遇过的事情。在河南西峡县,有1 000多辆货车从事保温材料的营运,所遭遇的乱罚款形形色色,无法计算。2006年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少跑湖北线的西峡司机对襄樊市襄阳区运管所既恨又怕。司机们反映,当时该运管所上路查车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只要货车经过就扣到停车场,司机去找扣车的人,却被告知要去找科长,科长让找副科长,副科长让去找所长,找来找去的结果就是要被罚一两万元。当地还出现这样一个怪现象:一些常在襄阳区车管所附近活动的社会闲散人员“神通广大”,花钱请他们出面活动,只需两三千甚至千儿八百元就能把车要回来。更有甚者,该地方还有一次性交2000元保证一年不被罚、交1000元管半年不被罚的不成文规定。

  当时,来找王金伍投诉襄阳区运管所的司机有近30人。

  王金伍通过调查发现:当地运管所罚款时并不做调查取证和询问笔录,而是让司机在空白纸上签字,或者抄写一个固定样本的保证书:我叫×××,自愿放弃陈诉、申辩、听证的权利……面对“潜规则”,王金伍决定“较真”。

  2006年5月,受西峡众多车主委托,王金伍正式代理这一维权案例。此后,他多次跟车到襄樊调查取证,录音、录像、到运管所大厅拍下那个固定的文本……掌握充足证据后,他将录像制成光盘,到襄樊市交通局投诉。襄樊市交通局批转到襄阳区交通局,区交通局表示一定严肃处理。但两个月过去仍无音信,王金伍只好跑到湖北省纠风办投诉。

  2006年9月16日,湖北省交通厅林志慧厅长接听“政风行风热线”,王金伍抓住这一时机,将投诉电话打了进去。电话中,王金伍说自己是一名司机,现在受30名货运车主的委托,反映襄樊市襄阳区运管所违规上路罚款一事。林厅长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告诉王金伍,进一步查实后给他一个满意答复。

  受理投诉后,湖北省运管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襄樊市运管部门调查核实。襄阳区交通局及运管所对投诉反映的问题逐项核实。2006年10月3日,当地交通局、运管所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到西峡县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无条件退还罚款。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这件事当时轰动西峡,也轰动南阳,甚至在外地货车司机中传开。于是,西峡周边各地以及河南其他地市,甚至陕西、山西、江西、湖北、广东的货车司机都纷纷拿着罚款票据,三五成群地去找王金伍,请他帮自己讨回公道。

  渐渐地,王金伍接到不少货车司机的求助,开始帮他们维权,王金伍也一直把自己定位在“货运司机代言人”这个角色上。

  同行的信任,让王金伍感到光荣,也鼓舞着他的斗志。仅2006年一年时间,王金伍代理行政复议、投诉100余起,向全国10余个省市的100多个交通、公安等单位提出行政复议和投诉或向法院起诉,小到交警中队、运管所,大到交通部。他的维权成功率在80%以上。

  维权需讲技巧

  维权路上,王金伍尝尽了酸甜苦辣。随着案例的增加,他还掌握了多种维权技巧。

  王金伍的维权窍门是:以行政复议和投诉上访为主,尽量避免行政诉讼,因为行政复议和投诉上访不收取任何费用,只要求递交书面材料,可以节省成本,行政复议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的期限是两个月,而行政诉讼的期限是3个月。

  法院诉讼的成本太大了,有时得不偿失。2007年5月,王金伍代理了一个官司,虽然法院判决胜诉,但王金伍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2006年11月7日,河南西峡县3位司机宋海刚、杨俊哲、卢彦明受到河南省洛宁县运输管理所处罚。处罚理由都是“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还特别注明“加长2米”字样,处罚金额均为“暂交”1000元。

  3位车主认为,3辆货车车厢长13米,根本没有另外加长。洛宁运管所处罚时,没有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没有下达相应的交通违章通知书和交通处罚决定书。3位车主不服,委托王金伍于2006年11月21日向洛宁县交通局提请行政复议,交通局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称县运管所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予以维持。

  王金伍等不满行政复议结果,2007年1月18日,一纸诉状将洛宁运管所告上法庭。

  2007年5月21日,洛宁县法院判决撤销运管所的处罚决定,责令运管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车主缴纳的罚款,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同时,判决洛宁运管所承担该案的诉讼费用。

  接到宣判结果,3位车主很高兴,他们兴奋地等待着拿回自己被罚的钱。然而王金伍对此有些担忧,认为这是一个两不得罪的判决,我们表面上是赢了官司,但判决中要求运管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此事并未终结。 

  果然,法院判决后,运管所宣布撤销了相关处罚决定,但没有返还3位原告所缴纳的罚款,而是在2007年7月1 0日发出更高额的处罚告知书,声称重新进行处罚,处罚理由还是“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加长2米”,拟分别给予3位车主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由此,王金伍觉得,打官司花费动不动得上千甚至数千元,即便是赢了官司,对方不服还要上诉,又得很长时间,车主在时间和金钱上都耗不起。目前,由于各级政府对治理公路“三乱”的决心日益加强,行政复议和投诉的效果一般都比较好。并且,向罚款方的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投诉,往往会比打官司来得更直接,解决得更快些,但一个前提是要学会坚持,不能因为一个单位没有回复就放弃,而是要不断地打电话、寄特快专递催问解决进展过程。

  还有一个技巧是,在维权过程中一定要学会保留证据,取证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王金伍为此专门买了能偷拍的摄像机,录音笔和数码相机。他的取证过程,其实很像新闻记者的暗访过程,这种证据一旦出现在相关部门的案头时,往往对问题的解决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2007年2月15日,王金伍组织470名西峡货车车主联名上书全国人大。联名信列举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设定不一致、收养路费的交通部门没有提供基本的通行条件、《道路运输条例》无法律依据3大问题,并指出:目前全国3000 万货运驾驶员队伍在现实生活中是弱势群体,在我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无法找到能代表货物运输户和司机的代表和委员。正是这种客观因素的存在,导致了货运业主及司机反映问题的渠道难畅通、问题难解决、权益难维护的局面。

  2007年5月,王金伍注册了一个维权网站,专门上传偷拍到的乱罚款录像、照片和票据,每次上传之前,他都要给罚款单位发去传真或特快专递,在网站开通之初,每篇帖子的点击率都高达5000次以上。后来这个网站因为种种原因被关闭,王金伍又注册了一个“交通维权探讨网”(www.jtwqw.com),进行维权探讨,目的在于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交通参与者法制意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维权之举举步维艰

  成为大家的“维权代言人”,甚至受到同行们的追捧,但王金伍并没有感到多少兴奋,在外表风光的同时,他心中也有许多无奈。

  几年来,王金伍经常和公路、交警、超限站等部门打交道,感受到很多“潜规则”,自己并没有能力去纠正。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门不讲理,有时候即便是打赢官司,也没办法执行,甚至还给司机带来更多“报复性”罚款。

  更令王金伍头疼的是,一些交通局执法不公,对行政复议申请置之不理,或违反法定复议程序,袒护下级,推诿扯皮。在处罚车辆时,有些人嘴里讲的是法,而实际上是变相的抢劫,不可能依法行政。

  有一次,某市交通委员会不具备上路执法的资格,但仍然上路拦车,以车辆改型为由收取养路费、运管费。而按照养路费征收办法,养路费和运管费是在车籍所在地征收的,一处交费,通行全国,外地不得重征。据此,王金伍提出行政复议,对方依然坚持认为“程序合法、证据确凿、处罚得当”。

  王金伍说,替同行们维权不怕花钱,也不怕花时间,可是遇到那些不讲法的政府部门,受到伤害的还是司机。

  目前,维权案例中仍有20%不成功,其中一半是因为个别单位的乱作为,一半是因为不作为,在这些没有了结的维权案中,王金伍遭遇的多是推诿、扯皮、枉法裁定。

  另外,王金伍心中有着诸多的困惑:货车到底拉多少才算超载?该听交警部门的还是交通部门的?这是一个令王金伍头痛的问题。在货车载重量的认定上,交警部门和交通部门执行的是两个不同的标准:交警部门按照车辆的行驶证核定载重量,而交通部门是按照车辆的车轴认定。有时,遵守了《公路法》,就违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货车车主就没有利润甚至赔钱。

  最让王金伍感到愤怒的是,通常在一个地方补交了养路费,换个地方就不被认可,还得重新补交。王金伍感叹,尽管上面治理公路“三乱”的决心很大,但这么多年来,“三乱”总是屡禁不止。斗公路“三乱”,自己好像是在和“不倒翁”抗争!

  如今的王金伍很忙,业余时间多用来写行政复议书和投诉材料,然后用特快专递发往全国各地的交管部门。王金伍说,为别人维权是不收费的,有时维权成功了司机会主动给他些回报,一般也就是两三百块钱,尽管这些钱有些时候尚不能弥补花费,加上为维权专门购买的摄像机、电脑、传真、扫描仪等其他开支,维权肯定是个赔钱的买卖。但王金伍没有抱怨,他自己有车,日常开销不用发愁,维权并不存在经济困难和开展不下去的困惑。

  2008年春节,新年第一天,王金伍收到不少贺年的手机短信,也接到不少货运司机的电话,大家谈的最多的是公路“三乱”的话题。总结过去,从2005年3月起,王金伍已为同行代理投诉公路“三乱”事件350件。“以后,只要还有人找我,只要乱罚款现象存在,我就会一直坚持下去!”王金伍感到这是一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