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等5名四川籍农民工今天特意赶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想请律师为他们讨薪。2008年,余某等人为槐荫区某旧村改造项目施工,承包方为湖北某集团。工程结束后,包工头还欠他们每人五六万元工钱。工程结束了,项目部也撤了,包工头也走了,他们无处讨要所欠的工钱。市法律援助中心彭律师无奈地表示,他们手里的合同仅有包工头的签字,没有加盖项目部的公章。现在包工头找不到了,找项目部没有公章对方不会承认,律师也帮不上忙。
另外,今天还有好几名农民工因手头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维权。律师提醒农民工,在劳动时要搜集好相关证据。
农民工也要加班费
“这是我们遇到的第一起索要加班费的案子,看来农民工的维权意识提高了。”值班人员说。农民工张某在某医院干了5年活,前3年签了合同,工作期间他每天工作12小时。今年,单位和他签合同时他拒绝了,现在他想打官司讨要加班费。律师建议他先到劳动稽查大队立案,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让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这样程序简单一些。如果他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以找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打官司。
“农民工维权行动”热线电话:市法律援助中心82710636、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 89870086和89870087。
联合会简介 | 协会章程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Copyright @ 2000-2009 香港特别行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京ICP备091030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