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在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中扩大司法救助范围,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减、缓、免诉讼费用。耐心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农民工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开通农民工维权案件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坚持“优先调解、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在诉前、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庭前、判前组织调解,竭力寻找各方利益平衡点,特别注重对群体性纠纷及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案件的调节力度,力促劳企双方达成谅解,尽可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和农民工长远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守政兆山 孟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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