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以四项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准旗纪委监察局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构建四项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以旗委书记为组长的“准格尔旗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准格尔旗贯彻落实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细则>工作方案》,把7大项46小项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全旗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并加强督导检查,保证了各项任务的落实。建立了惩防体系旗乡村三级网络,在全县9个乡镇159个行政村全部配备村级纪检员,将监督面延伸到村一级。
      二、创新宣教方式,构建常抓不懈的廉政教育机制。一是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教育重点,进行了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以“加强作风建设、推进廉洁从政”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共向全旗党员领导干部发放宣传光盘300套,画册150本,宣传手册500本。二是结合开展“心系农村、服务百姓”主题教育活动,印发党风廉政宣传材料6000份,组织相关部门创作了以反腐倡廉为题材的廉政歌曲10 首、文艺小品8个。三是结合廉政文化建设,重点开展了“廉政文化八个创建”活动,在建党88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举办了准格尔旗首届廉政文化研讨会,旗纪委面向社会征集书法、绘画、文学作品、剪纸等八大类1080篇(幅)廉政文化作品。并从中精心筛选出书法作品93幅、绘画作品51幅、剪纸作品12幅、摄影作品60幅、民间刺绣作品5幅、理论文章65篇、文学诗歌作品22篇、文艺作品16个,于 6月份成功举办了“廉洁在我心中”廉政文化作品展;于6月30日举办了“祖国在我心中、红色经典歌曲大合唱暨首届廉政文化研讨会颁奖晚会”,有效地开展了群众性廉政文化宣传活动,营造了崇廉尚廉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将这些成果整理汇编成《廉政文化建设论文集》、《廉政文化作品集》和《廉风和畅准格尔——廉政文化“六进”画册》,促进了“廉荣贪耻”舆论氛围的形成,筑牢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有效的制度约束机制。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监督和参加27个单位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保障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运行。二是围绕打造“阳光政府”工程,加强全旗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各苏木乡镇、各部门成立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宣传了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把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对群众关心的事项采取先公开、后确定的办法,通过公开增强了各级机关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不断建立和完善构建惩防体系工作制度。2009年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法规政策知识考试办法》、《准格尔旗新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暂行办法》、《行政效能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意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办法》、《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规定,保障惩防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四、发挥督查作用,构建切实高效的权力监控机制。一是对上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旗内中小学校落实我旗“四免一补”政策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涉药单位179户,查处无证经营22户,假劣药品35批(次),没收药品价值7.3万元,对3名交通协警的执法不规范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协同劳动监察大队检查用工单位144家,涉及农民工5000多人,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组织播出“行风热线”23期,接听热线电话25个,编辑电话33个,答复听众政策法规咨询9个,解决问题7 起。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私设小金库、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领导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进行监督检查,年内对审批婚丧嫁娶事宜13人(次),按规定备案登记车辆26台。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用工作、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