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俠李洋經典散文《中國古代納妾制度》欣賞

上一篇 / 下一篇  2011-09-23 22:44:04

                        中國古代納妾制度

                                         

     妻和妾,夜幕間的兩只歸燕,覓著方向的時候,卻是陌路了。

     原本傷痕的,能描繪就是上層次,而忍痛過去則不是層次所容納的。

     再堅持一些,也許就是真理。

     但是一直以來,有關的文論極少,對婚姻的批語更見了幽微。多覺得忌諱是慈悲,議論薄處,蜻蜓點水,含羞則止。於是不妨填空,別人談不到的、無法說的、不敢講的,這裏見上一見。

     既然語文裏有心定義了兩個名詞,那麼想是彼此之間自然有別。而事實的確如此,且這一別竟是天壤。

     若說都只是一個男人而已,那便太遷就人類的善良了。至少對於法定的地位而言,這既是幽谷審視峰巒,更是冰山對映瀚海。

     系為妾的女孩多出於三類門庭,即丫環、妓女和貧困人家,由此可見形名下竟是高低貴賤的副產品,一半有壓迫的意味,一半含著男權的苦澀,便也就知道妾絕不是另一個妻子,她們之間沒有可比性。

     說仔細了,一語中的,就是妻是主子,妾只是奴隸階級。

     從一而終是公認的美德,但那只是妻的美德,不是妾的。在那時的觀念裏,與人為妾,便沒有美德可言了。風塵裏再如何氤氳,也不去稱頌景色,而只說誘人。

     當然,事物呈現多樣才配得上大千,凡是總有例外的,但個體並不是總體。總體不挑剔個體的瑕疵,個體也莫來掩蓋總體的崢嶸。

     比如放縱一點的男人,在公開場合可以摟著小妾說笑,亦不會遭受非議,但換成妻子就絕不可以了。皆因妻子這個名分是正規莊嚴的產品,而妾只是他們眼中的玩物。非但如此,在封建制度和封建法律上,也規定她們只是從屬,與仆人多一點安逸,與妓只差拋頭露面。

     匹夫匹婦,是相合好;偶成姻緣,卻各為殊途,妻子是配偶,妾是玩偶。

     至於做妾的女人自己的感受,既無人去管,也無人去問,漸漸成世間淡漠,淡漠久了,也就遺忘。

     那時候,一個有勢力的男子,即便將所有的愛都給了小妾,關鍵時刻他還是要舍妾保妻的。而這不但不是矛盾,還萬分的貼近自然,很好理解:因為妻子是禮法,妾是欲望,舍棄禮法而保全自己的欲望,在一個被封建道德融會的身心裏,你認為可能嗎?

     看著有些不可思議,但事實就是如此。一種被表達大於表達的思想一旦被信奉得淋漓盡致,文藝的比興竟也光大起來。鶗鴂杜鵑,各鳴了三分秋色。比如一有國寶地稱呼,熊貓的形象就躍然紙上;同理,妻子這個名分是制度的象征,忠於妻子就是忠君。

     再遞進些,有迷信的,認定主宰生命的運氣,於是妻子的頭銜更加神化。

     不妨看驗:家道敗落的時候,多遣散妾仆,卻從無絕妻。妾去嫁誰似乎並不關他們的事,但妻子動得分毫便是辱沒祖宗了。那時有地位的人們會用自己的生命去圓一個大男子主義的塵夢,卻並不管愛與不愛。所以妻不能出,出妻同於大喪,固有七出之名,論道實際裏,卻寡的可憐。

 

 


     說到七出,中生“妒”項,有認為是對丈夫娶妾的不滿之意,盡管偏義了些,但還是有兩三分正解在其中的。

     七出之名成離婚的借口,之一是嫉妒,便給逆來順受以口實,來來去去,皆為夫權。

     不過這也說明一件事情:納妾這樣的事情必須事先征得妻子的同意。妻子不同意,丈夫是不可娶妾的。難怪明朝的一位大將軍(大概是戚繼光吧)偷偷娶妾之後要千方百計地向妻子賠罪了。而這並非是有什麼人性的考慮和女權的良心傾向,它只不過論證妻子的地位而已,僅僅禮節過場,點到為止,心照不宣。不信可以聽觀另一種態度:即妻子鼓勵丈夫納妾竟被譽為一種體貼。在鏡面的反射下,嘴臉才是暴露無疑的。

     這樣的情形下,如果妻子不同意,那麼丈夫所面臨的就只有一種選擇:兩個人中間,只能有一個做妻子,謂之破釜沈舟,實乃婦女尊嚴的最後一擊。

     據此可見,歷來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妾只不過是特權的陪襯。

     故而廟堂之上也抒情標榜“君子之道,造端於夫婦”,給名節以公認,表白重視的態度。

     把妻視類於神聖,可以達到無限境界。但單單只玫瑰盛開,那也不得半分春色,終不免成季節的遺憾。於是不妨從本能心理上看人類第一次的感情如何珍重依依,會生出眷戀;進而知道舉凡男子都對初始的意象持重崇拜,是文明不絕;若至形成文化,便應是驚駭或曰嘆艷了。

     是誰一步一步地沿襲愛情的身影走過?一步一步的曼妙,一步一步的剛強,最後便是詩意,成了人生的喜醉。

     從眉頭到心頭,從關關雎鳩到夢斷紅樓,至始至終,人類都在呼喚著愛情和自由,想及近日遇到一位同學的哥哥,因為家裏富裕了,對婚姻的態度隨著鈔票的貶值反而膨脹,竟然羨慕起一夫多妻來,不禁暗使為嘆笑。

     當愛情還在隱逸的君子風度裏的時候,你甚至無法把它聯系到玫瑰-----它還只是含苞待放的薔薇,偶爾透出花香,卻吹裊那無依的魂,散幽在刺與花的境界裏,最後歸究角落,難免誤會春天的遲意,以至今天有了不良的借理。

     若在知識裏考證,或往事實中論據,嚴格說愛,仔細得來,絕對會封了朝三暮四的口----因為在中國幾乎從來就沒有過什麼一夫多妻的制度。即使封建時代那漫長黑暗的中世紀,在大多時候所實行的也不過是一妻一妾制。

     “妻者從一、妾不過三”的規則在禮教重重的古代是很好理解的-----不忠情,無以忠君。

     很想象那是怎樣的古老,多數的民眾還抱著純樸,在田野或是長安洛陽的路上,一個老婆,一個老漢,他們互相扶持,回憶共同走過的一生,笑容洋溢,幸福灑然,全看不到封建的影射,全沒有俗塵的別扭,而那些綱常倫理,更是不見制約的蹤跡。如此卻證明充分------官方制造著歹意,民間承認著真理。

     這是最真實的寫照,因為平頭百姓納妾,法律上不允許,事實上也不可能。

     不去談論更深的,只從一房二房的稱呼上,便窺見深宅大院中兩個女人如何格局玲瓏,彼此在幾道墻的阻隔下對怨對恨,最後各自幽幽地嘆息。

     是的,能開兩戶門方可納妾,妻妾必須有各自的房間乃至院落。讓兩個女子同居一室,絕對是一件可以讓那丈夫身敗名裂的事情,既於情於理不通,且兩個女人也不會順受。一個男人再如何淫穢,也斷不敢行險在封建道德的邊線上。

     而實際上的情況是:只要條件允許,不但不在同一個屋檐下,甚至要分為兩地。塞北的妻,江南的妾,均置別墅,往返為美。

 

 


     所以有一生未與妻子謀過面的小妾,這也算是不合理制度下的情理和人性了。

     而對於一個困苦中的女孩來說,與人為妾,終身得以另處門庭,也是不錯的歸宿了。

     若一個男人深愛她的小妾,給人家個交代,那麼他所能做到的也僅僅這些。

     你覺得不倫不類也好,覺得矯揉造作也好,畢竟其間還是有一些自然因素的,風裏的天音、雨中的落花、迎面撲來的驚雷閃電都在承認著它的無奈和不平。

     再則,在法律上,很多朝代都有納妾數量上的硬性規定,依列出身等級,由低走高,逐一上加,到皇帝老兒就成了三宮六院了。

     不過規定是規定,真問津起來,多妾的罪名即當以狎妓抵消了,誰又會認真一回特權?州官那裏放火,百姓豈敢點燈?

     基於這許多的原因,所以納妾一直是上層社會的習氣,到民間則一夫一妻貫穿始終,反之就要貽人笑柄。

     看見秋山黃鸝,也慕啼血杜鵑,於是便有這樣的思想:妻子是終身的財富,妾只是富貴的象征。

     迎妻要三媒六證,必須父母同意方可,而娶妾就沒有那麼多的繁縟,是一件可以完全自己做主的事情。

     這種情況下,妾可以不用拜見男方父母的,反倒是自由婚姻,竟是真的愛情了。

     不妥處反倒成好處,當天風掠過,你可知是雲動、柳動還是青山動?

     生活的不如意象淒冷的秋風一樣刮過人們的心靈,肆虐著剛剛呱呱墜地的憧憬和幻想,這時候大家聽到了“自由婚姻”這樣的詞語,頃刻玉動瓊吟,勁意橫生,便能無所不往了。

     又如:丈夫犯了法,妻子是要陪著殺頭的,妾就可以安然脫身;妾可以再嫁,妻子則不可以。

     如此等等,薄厚已見得分明。

     推究這種制度,舉凡此類事情,受壞處的總會是三個人,單強調哪一個的不幸,便不是社會角度了:娶妾首先是對妻子的玷汙,再是男人自己的羞恥,最後當然是做妾女子的侮辱。封建制度裏,流露的寫滿的都只有兩個字------“摧殘”。

     盡管男子們對這種制度也有所不滿,但那時的人,骨子裏仍然是封建衛道士,覺得是道理也就是道理。

     而屈辱對於小妾們來說無外乎身不由己。當選擇不了生活的時候,女子會化為幾股動力,壯烈一些的有紅娘子,堅強一些的有李香君,而另一部分就選擇了攀附富貴。

     但是妻子的重要地位還並不僅此,比較妻妾,具體內涵也大不相同。

     首先那時通常都是門當戶對的婚姻,為了聯絡兩家之間的利益關系,對妻子的尊敬就可以想象了;

     再則妾基本都是攀高枝的,妻則有高門低嫁,程度可見一斑;

     三則妻的年齡很多比男方大,至少相差不多,而妾的年齡一般都比男方小。以前常謔言妾為“小老婆”,其實是有這一層含義的。

     同齡的或是識長,因為尊重,便謹小慎微了一些,即使生活上也不能放開,而求索人的自然而然,就要納妾裏強尋。於是又有“寵妾”的說法。

     寵則寵之,地位卻不敢逾越。妻不亡妾不正,妻子就象重重帷幔後供奉的神像,你可以背道而行,但不能無視她的存在。你要燒香許願,甚至頂禮膜拜。

     娶來娶去,都蕩浪了;蕩浪到頭,是虛妄了;虛妄虛妄著,也就成劣根。

 

 


     這個到你的世界裏走一遭,那個到你的世界裏走一遭,來的來了,去的去了,覺得是輪回,回頭看得竟是死寂。妻的沈默,妾的沈默,都在這空曠裏供人聆聽,一直靜到幽怨的吶喊。

     但是對於特權心理來說,這絲毫不能成為夜的罪責,更阻撓不了黑幕的潛行。

     只不過因為自我論證因果關系的需要,有些常情約束還是要遵守的,蓋為不納妾名譽,得此幾項:

        1、妻子對丈夫有恩的不得納妾;

        2、自由戀愛的不納妾;

        3、男追女業的不納妾;

        4、夫妻感情好的不納妾;

        5、江湖兒女不納妾;

        6、患難夫妻不許納妾;

        7、名妻、義妻、貴妻、俠妻、緣妻五類在堂,無納妾之先例。

     探意種種,總之是女方有一樣壓到男方。這是一種提醒,要女孩挺起胸膛,俯視群山,

     兩相比較,做妾的女子也多有幾類情形:

        1、陪嫁的丫環-----因為自小與姑娘生活在一起,有姐妹之實,成為心腹,所以一並娶了,謂之陪房;

        2、普通丫環------因為一些特殊原因,可以入偏房;

        3、妓女-----尤其是名妓,歌舞中裊裊婷婷的,有自己的思想,並非不能正嫁,只是要得富貴,好似追求恒星,寧可穿越沈維,一路上的宇宙,不看花和草木,直往剎那千百年。

        4、貧困的迫使------這個大家理解的,都是火坑的時候,雪山也就彌足珍貴了。貧窮究竟是誰的罪過,竟讓婚姻給它圈閱。那時候大戶人家女孩做妾的微乎其微,甚至說是不太可能的。

     即使窮困的,子女眾多方可為出小的註腳,若是個獨生女,也基本不會給人做妾,同時男方對此也有道德底線的顧及。

     說到富裕,實在也不過是受寵時的安逸,至少一旦男方去世,除非有專門的遺囑,否則做妾的無繼承權利。當然,婚前婚後男方贈送給小妾的房產等項不算在列。還有就是如果小妾生育子女,那麼該子女可以分得一部分家產。

     徹心出於倫理,那麼到封建處就是狡辯了。

     比如按照常規,順序應為先娶妻,後納妾;更樣則先納妾,後娶妻,有個名堂叫做鎮運,是為吉利,也不出奇的。這就是統治階層利益的迎合。

     要註意的是先於妻子娶的妾年歲也經常要比男方大。

     沿著歷史的溪橋漫覽這種制度,發現有時晦淡,有時清晰,有時候又若隱若現。尤其是該現象的普遍程度值竟是隨著社會的渙散而增大的,而社會的渙散伴隨的往往是官府的高壓政策。其實寬容一些,才都受益的。比如在清末左右,本來先進的思想已經吹度進來,卻很驚奇地成了納妾的高發期。總結原因,即是外強中幹的心理受力轉移。大漢族主義的自傲加上大男子主義的勢力,在瀕危中瘋狂成了窮奢極欲。

     但是封建制度的垂死掙紮再如何跳縱猙獰,也不過一瞬的回光返照。

     人類的歷史,夢幻了一點也就現實,現實過了倒找不出夢幻。或是豐富,或是多彩多姿,來來去去總需要一個最初的向上的理想。當文明的事實慢慢席卷整個大地的時候,人類去野入尚,之一就是對婚姻制度的**。

     偉大的婚姻法的頒布,更給自由婚姻以制度上的支持,規定愛情為崇高的,納妾就是重婚。至此千年枷鎖盡斷。

作者簡介:李洋,遼寧遼陽人,生日是公歷的九月三日、農歷的七月二十八,一個江湖兒女,職業俠道中人,世界著名詩人、文學家、哲學家、武術家、軍事理論家。


TAG: 李洋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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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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