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上访女看守被判八年 安徽上访女遭强奸 看守获刑八年(图文)(2)

据了解,在附带民事诉状中,李蕊蕊要求徐建赔偿其经济损失包括交通费763.2元,医疗费1226.4元,误工费685.28元,就医住宿费、伙食费2512.5元,心理治疗费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共计10.5万元。

  在判决中,占到10万元的“心理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均未获支持。

  “性侵害造成的心理损害,远远损过了她的身体损害。”张荆表示,虽然附带民事诉讼有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但性侵害和其他人体损害有所区别,对心理伤害很大,造成身心伤害时间长,将会是一生的阴影。因此针对性侵害案件,应该考虑其特殊性,没有补偿对性侵害受害人不公平。

  此外张荆认为,心理治疗费是有法律依据的,心理治疗费也应该考虑。这些治疗费用高昂,李蕊蕊本人并没有这个经济能力。

  - 现场回访

  事发简易房已被拆除

  昨晚6时许,曾经的聚源宾馆门口写着“宾馆住宿”、长约数米的灯箱招牌发出醒目光芒,但招牌上却未见有“聚源”二字。

  前庭门脸只有普通单元房大小。说起“桐柏县驻京办”,楼内的住户一脸茫然,但说起8月4日的强奸案,立即就会得到这里就是案发地的肯定答复。

  前台服务员对此案一无所知,称该宾馆无“桐柏县驻京办”。直到提起那栋住上访人员的小楼,服务员才告知就在食堂旁边,今年10月前已被拆除。

  位于宾馆主楼和食堂旁的一堆废虚,被宾馆工作人员证实就是李蕊蕊称做“小灰楼”的案发简易房,这里剩下的只有满地的建筑垃圾,和堆放的十几张床垫。

  - 对话

  “赔偿太少了,不公平”

  受害人称家人被指指点点,希望政府资助全家搬离老家

  昨晚6时,李蕊蕊正在家中吃饭,电话中她的声音听起来比以前轻松许多。在之前的几个月中,她曾多次通过短信、电话告诉记者,“恨死他了,我简直要气死了,没法活了。”

  “全家想搬到外地去”

  新京报:对判决满意吗?心情怎么样?

  李蕊蕊:判决下来以后比原来强一点了,基本上还算满意,但也没好太多,觉得赔偿太少了,不公平。准备等张律师把判决书寄过来之后,看市政府能不能给我们处理,如果不处理,我就上诉,告阜阳驻京办和聚源宾馆。

  新京报:希望市政府怎么处理?

  李蕊蕊:现在我们这儿家家户户都知道了,没法正常生活,都指指点点。希望能给我们点钱买房子,搬到外地去。只要别人不认识我们就行。

  新京报:为什么没来北京出庭?

  李蕊蕊:家里没钱啊。前几天张律师通知周五开庭,我们就开始借钱,一直借到周四后半夜,才借够两千块钱。赶到界首,已经赶不上火车了,后来准备坐长途汽车到北京,临开车的时候说人太少,不发车了。就没办法了。我们家是农民,种4亩小麦,一年才挣一千多块钱。

  “政府能让我去上学吗”

  新京报:听说出事后你身体一直不太好?

  李蕊蕊:嗯,那个事情回来以后一直尿急尿频,检查有炎症。政府说出钱给我治,但要把我送到精神病院去治,还要全家人都去医院看着我,不让我再上访。律师叫我们不要去精神病院。夜里做噩梦,8点钟上床,凌晨1、2点钟就惊醒了,就再也睡不着,就开始着急,担心,害怕。

  新京报:害怕什么呢?

  李蕊蕊: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结束。害怕告不赢。

  新京报:以后有什么打算?

  李蕊蕊:一直都想上学,家里没钱,妈妈不让上。都有2、3年没上学了,我越想越气,好几次想自杀都没成功。我想学个技术,然后出去打工。你能不能帮我跟政府说,让我去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