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本应相互扶持离弃病妻情法不允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应是夫妻关系的题中之义,可有个丈夫却在妻子患重病时提出了离婚诉讼。不过,他的诉讼请求近日被温岭法院驳回了。
  家住温岭石塘镇的孙某与同村姑娘毛某于1995年3月结为夫妻,婚后生育一女。2008年3月,毛某被确诊为甲状腺乳头癌,久治不愈,还因长期焦虑导致精神分裂。面对患病妻子,孙某非但不安慰照顾,反而开始冷落疏远。因毛某生活难以自理,她的娘家人与孙某达成协议:孙某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毛某暂时由娘家人照料。
  可仅支付了两个月的生活费后,孙某就一纸诉状将毛某告到了当地法庭,要求离婚。法庭经审理认为,丈夫对身患重病的妻子有治疗照顾的义务,现孙某不安排照顾毛某的生活,已有违道德;起诉离婚却又提不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和理由,不应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