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记者”
媒体报道:王志文在四川阆中拍摄《龙虎人生》一戏,当时记者陈某前去采访,称王志文因不满被拍照而动手打他,遂上诉。2007年6月7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定陈某未经允许拍照有一定过错,但王志文对陈某实施了强行拖拉和击打,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驳回了陈某要求赔偿和道歉的请求。王志文通过律师发表声明,首次回应此事件,表示不再上诉;但对于陈某的上诉,他会积极应诉,他称自己确实没有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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