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悦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商家起诉

 

   肖像权官司

  孙悦曾经给不少厂家做过商品代言,包括广东省某化妆品公司和某服饰公司。但是这两家公司在合约期满后,仍然继续使用她的肖像近三年。去年,孙悦及其家人在商场购物时发现这个现象,立即以侵犯肖像权为由将商家起诉,向两商家分别索赔280万元和260万元。

  2007年9月,官司终于有了结果,法院认定两家公司侵权成立,分别向孙悦赔偿肖像使用费105万元、100万元。据孙悦代理律师透露,这个数字创新了国内针对名人侵权的处罚新高。

  9月19日,孙悦在自己的博客里表达了心声:“我欣慰,我高兴。终于让我出了这口恶气。”虽然对判决结果很满意,但是她也表达了一定的担忧:“其实这只是刚刚开始,最难的还是后面的执行阶段。很多违法的商家在执行期间会通过各种方式逃避执行。”不过,孙悦表示,她一定会想方设法与商家对抗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