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子告倒日籍“咸猪手”

  在广州一家日企工作,受到日籍主管横山宏明骚扰长达数月,多次向公司投诉未果反被开除,今年3月,28岁的女白领小A愤而把日籍主管和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定该日籍主管行为构成性骚扰,必须书面道歉并赔偿3000元。

  因受性骚扰而胜诉,此案在广州尚属首例。而直接依《妇女权益保障法》认定性骚扰,并判决赔偿,这在全国也极为少见。业内人士称,在有关性骚扰立法并不健全的中国,此案将成为经典案例,影响深远。

  办公室频频被骚扰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7年4月,她入职广州森六塑件有限公司工作,任职品质部担当。2008年8月,横山宏明从日本总公司调任到公司品质部任副部长,成为小A的上司。“刚开始我不是很在意他,可是一个多月之后,他就经常对我动手动脚,摸我脖子摸我腰,拒绝他之后,就阴阳怪气说我太冷漠了,当时感到心理压力很大,很怕回到公司上班。”

  躲到桌底仍被非礼

  到了2008年12月26日,公司年终的忘年会,小A终于忍无可忍了。

  晚会于8点多开始,公司员工轮流上台唱歌,很热闹,小A正在跟同事聊天。突然,横山宏明从后面冲过来拉她的手,她感觉手已经碰到胸部,立即护住挣扎,这时一只大手突然卡住了她脖子,“我当时感到呼吸不了,要窒息,马上用日语和中文哀求他放过我,还大叫救命!拼命挣脱,可是他还围着桌子追我,吓得我脚都软了。”

  同事拍下照片成关键

  举证难是所有性骚扰案件的大难题,大多数人会因此对诉讼望而却步,小A起初也面临这样的困境,由于不愿让同事因出庭作证而受到报复,她只能选择自己找证据。在律师的帮助下,她拿到了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照片,三张照片正是当晚年会时她受骚扰的照片,是同事无意所拍。

  “原告提交的照片上清晰显示被告横山宏明的行为,该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造成精神困扰,使其不能继续正常工作。原告要求被告横山宏明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于法有据,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本院将精神损害抚慰金调整为3000元。”

  这是判决书中的原文,虽然判决称公司已建立必要制度和环境,不需连带赔偿,但这也让小A长舒了一口气,这口闷气已经在她胸中憋了一年多。但是,小A同时又感到担忧,“横山宏明至今仍然正常工作,判决也没有履行,而3000元的赔偿对他来说只能相当于零花钱,这是否会让他觉得无所谓,从而纵容这种行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