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洁 香港特别行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会员

 杨佳洁,男,2002年5月15日出生。四川巴中人,现居成都。共青团员,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高2017级6班学生。成都市双流区作家协会会员,四川省楚文化研究会会员,四川省青少年作家协会会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会员。
爱好文学,尤擅小小说、科幻小说写作。有大量作品发表于《巴中日报》、《巴中文学》、《春晓》、《时光》、《小作家选刊》、《作文周报》等省市报刊及《四川教育网》、《西部校园文学联盟》等网刊。作品多次获得学校征文一等奖、《小作家选刊》全国征文一等奖,“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一等奖,全国创新作文大赛(初赛)全国一等奖,决赛三等奖。第十七届“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一等奖。香港aia(世界五百强企业)优秀学员,并获得主管亲笔推荐。



 文章欣赏

逆子忠臣

    我真正意义上具有爱国意识是在十二岁那年。
    那时日寇刚刚占领东三省,对偏远的胜利镇还并没有多大影响,只是我家特别穷,因为祖上是官僚地主,被打压下来后只剩下些许可以糊口的土地。
  “今天请个假不上课了,爸带你去吃好的。”那天,父亲把我背在背上,双手有力地托住我的屁股,向人民餐厅走去。
    我什么都没说,他就给我要了一碗最贵的三鲜面。我埋着头狼吞虎咽,吃完了才发现他一直盯着我,什么都没吃。回家后,我惊讶地发现门口有几件行李。他从一个箱子里找出几颗蒙了灰尘的奶糖塞在我手里,然后把别在身上的两颗红星徽章取下一颗,贴在我身上,轻轻地拍下我的肩。我握着徽章抬起头时,父亲已踏着余晖离去,只留下决然的背影。凭直觉,我知道父亲应该是去干大事了,去为国争光了,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蹦蹦跳跳地第一个到了学校,找了一张手帕来擦拭那颗宝贵的红星。从那时起我就立下一个誓言,一定要努力学习,锻炼身体,为国争光!“哈哈哈哈哈!”这个誓言被当作笑话一样传遍了班级,几个自以为是的混混跑过来,眼睛像鹰爪一样勾住我那颗闪耀的红星,二话不说就给我抢走了。混混凭着着身高优势把红星高高举起, 我跳得再高也够不着。他低头戏谑地看着我,“你那个满嘴说日语的父亲不是去革命啦,是去当汉奸啦,你就是个小汉奸,不配用这个!”这话就像一根火柴,一下子就将我点燃了——拳头像是不受控制一样狠狠地挥了出去。他捂着鼻子恨恨地盯着我。下一刻那群孩子如同苍蝇似的嗡嗡叫着发起进攻……我战败了,但依旧忍住疼痛站起来,喊了句:“我爸爸不是汉奸,他是共产党!”
    那年,那位虽败犹荣的少年,成了我一辈子感谢的人。
    从那之后,我努力学习功课,只为让自己变得优秀;我努力加强锻炼,只为强身健体。生活本味苦涩,而我以苦作乐。我不仅在课上吸取老师讲的每一个知识,下课我也会在座位上当一座雕塑,认真揣摩经典战役的兵法。混混们有一次围在我桌前挤眉弄眼:“哈哈哈,快跟我们出去玩吧,我们这镇里怎么可能出状元?以后跟着你爹去当汉奸吧!”我攥紧那只握笔的手,怒火在眼中燃烧,我拿起笔朝他脸戳过去,那张脸瞬间变得狰狞起来。那是我第一次看见真正的血,和胸前的红星一样鲜艳。
    通向办公室的走廊空空荡荡的,如同深夜的胡同一样深邃而寂寞。老师眉头紧锁着,嘴巴却有点上扬,他用那沉重厚实的手拍拍我的肩:“好孩子,你没做错。”心里不停颤抖着,我感到一种劫后余生的轻松和愉悦。他向我指了指办公室里的另一个人,那个人脸上有着明显的岁月的痕迹,穿着一身破旧军装,胸前挂满了奖章。
    十六岁的时候,我被来镇上招兵的团长看中了。我把团长当作我的第二个父亲,跟着他走进了红色的军旅生活。这个团不是去前线浴血奋战,而是在后方做反间谍反内奸的工作。
    两年过去了,我从一名新兵变成了列兵。 
    这一天,我用父亲寄回来的钱,买了件新军装,准备回家。
    到胜利镇的时候,阳光浴洒着大地,当年的学委成了老师,在讲台上奉献着青春。那几个混混因为年少时荒废了学习,如今一事无成。
    到家时已经是黑夜了。浓重的夜色犹如洪水滚滚而来。隐隐约约地,似乎有战机的轰鸣声由远及近……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周围什么都没了,只剩下一片灰烬和几具焦黑的尸体。我把那件崭新的军装盖在团长身上,呆坐在他的旁边,任泪水无声地滑落……
    后来,战友们才告诉我,我们团的驻扎位置被一个来自胜利镇的间谍发现了,然后日寇就来了..….
   “你们不是抓到了间谍吗,在哪?”我已经把腰间的抢拔了出来。随后我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被带上来跪在我跟前。
    天啊!他?
    是谁都可以,可怎么偏偏是他?
    兴许是今日阳光刺眼,刺得我鼻子酸涩,眼眶发红。
    那个跪在我面前的男人,身形高大,但也被岁月斑白了鬓发。他眼睛低垂着,没有看我。突然,我瞧见了他胸前的一颗红星。我猛地抬头,不敢再去看那颗红星。
是的,我兜里也有一颗一模一样的红星,五角尖尖,红光闪闪。它被我用心擦拭,裹在棉布中,同我奔赴战场,同生共死。我食指穿过棉布,反复确定它的存在。忽然,指尖被锐利的棱角划破,一阵剧烈的刺痛霎时传遍全身。
    血红了布,痛在指尖,痛在心头。

    行刑是在次日中午。他跪在我的面前,眼角流下一行清泪。那个拿枪指着他的人是我,我的手在风中不停地颤抖,眼泪在空中胡乱地飞舞。
    枪声响彻云霄,乌鸦从树上惊起。我把两颗红星别在胸前,阳光洒在身上, 彼岸花开当时。

【教师作家、诗人冉茂俊 点评】:

    文章的故事性很强,最后的结局在情理之中,意料之外;而第一人称的运用也使文章更具震撼力。文章主题鲜明,积极向上,用小故事弘扬了正能量。如果在文笔上多琢磨,并注意描写的场面感,这将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 来源:四川教育网    杨佳洁学生习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