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田芳:小心驶得万年船

   国家话剧院一级编剧、作家赵云声,起诉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的评书《千古功臣张学良》侵犯自己的小说《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著作权一案日前终审判决:单田芳被判未侵权。一审法院认为单田芳对赵云声书中的情节进行了一定的使用。但单田芳在具体场景、细节安排等方面与赵云声小说有较大差异,包含着大量单田芳自行创作的内容。而且,相同情节在双方作品中所占比重很低,所对应的文字内容能够达到两三千字左右的相同情节,不过10处左右,未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审法院认定单田芳是对原告小说的合理使用与适度借鉴,没有侵犯著作权,驳回了赵云声的起诉。赵云声不服,提出上诉。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单田芳老人赢了官司,他播讲的评书《千古功臣张学良》未侵犯原告赵云声著作权,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赵云声的诉讼请求。纠缠了将近3年的官司,总算有了结局。单田芳是当今评书界最有名望的艺术家之一,每天他那略带沙哑、极富个性的声音,通过全国各地电台、电视台传遍大江南北、长城内外,在很多大街小巷、出租车上几乎都可以听得到,这个略带沙哑的声音被称为“永不消逝的电波”。有人计算,如果他的评书每天播一回的话,可以播30年。把他讲过的评书列在一起,你会发现,从反映商周时期的《封神榜》到眼下的改革题材的评书,完全可以构筑成一部中国历史评书演义。


  单田芳生于天津,成名于辽宁,虽说现在定居北京,他还认为我们是辽宁老乡。正因为是老乡,我们更关心他的官司。

  一不留神惹官司

  以前单田芳摊过两场官司,都输了,2002年,他播讲的《十二金钱镖》,因为擅自使用了已故武侠小说作家宫白羽的《十二金钱镖》中的部分情节、内容,被判侵权;2003年,他撰写的评书《三侠剑》被判侵犯了早年说书人张杰鑫的署名权和修改权。单田芳说,咱这评书艺人,过去哪有什么本儿啊,都是口传心授,老师一口一口地教,学生一句一句地听,听完之后根据自己的理解述说去。老猫房上睡,一辈传一辈。拿我来说,说得上是评书世家,我爷爷那辈、父亲那辈、三亲六故,都是说书的、唱曲儿的。我三叔说《三侠剑》说了一辈子,他那一代人,甚至他的前辈,说《三侠剑》的也大有人在。过去有句话,“要吃大碗面,得说《三侠剑》”。这书叫座。我的来源就是从我三叔那儿来的,小时候爱听,被扣子吸引。后来到我说的时候,支离破碎记不全了,便重新做了加工。一天到晚跟中魔似的,睡不着觉,编撰完了就录音,一遍遍地听。就这样,多少年后又把《三侠剑》组织了起来。著作权法一实施,有人把我告上法庭,说我剽窃他的东西。我从心里来讲,不服。如果我是照本宣科,这也成,但事实并非如此。包括《十二金钱镖》,鞍山电台给我提供的本儿,一开始说头儿挺好,后边干脆就不行,照咱们那书差老了。录了60讲我就不录了,说这书不吸引人。我是鞍山电台雇佣的,一讲给我100块钱,法院判决罚我两万,罚电台8000元,你说我冤不。对那两场官司,单田芳承认过去对著作权法不认识,总认为是口头文学,即使你有书在前,我也是替你扩大宣传。通过打官司,对他的启发和教育非常大,认识了知识产权需要保护,再说什么书,首先想到要跟作者打招呼,想到是不是侵犯了人家的权益。单田芳自1954年从事评书艺术至今整整55年了。他演播的评书在全国上千家电视台、电台播出,每天大约有两亿听众。

  没有侵犯著作权

  上世纪90年代,单田芳录制了一部评书《千古功臣张学良》,播出后大受欢迎,许多人都因为单田芳老师特有的声音喜欢上了他播讲的评书。但是在十几年后,单田芳的这部《千古功臣张学良》竟然引来了争议,而争议的起因就是一位国家话剧院的编剧赵云声。赵云声是国家话剧院一级编剧,和单田芳素未谋面,也没有打过交道,偶然听到单田芳播讲的《千古功臣张学良》,发现这部评书和自己在1986年出版的《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的书极为相似。《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的书完成于1985年,1986年10月由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出版,书中从张学良将军和赵四小姐在蔡公馆的舞会相识开始写起,一直到60年代两人完婚,着重刻画了赵四的个性与品德以及她和张学良的生活,其中穿插“西安事变”等历史事件。《赵四小姐与张学良将军》荣获1987年全国优秀畅销书奖,随后大陆的一些出版社和香港、台湾的出版社也相继出版了这部小说,当时全国各地的报纸也争相转载。赵云声研究了通篇单田芳的评书,除了故事的章节、题目和顺序做了改变,从构思、立意到人物事件都和自己的这本小说极为相似,而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单田芳原封不动地照搬了小说虚构的人物和情节。在这本书里,赵云声虚构了一个交际花郑露莹,并和张学良将军有过一段感情纠葛,从开始不问世事、花天酒地,到最后被张学良将军感动投身抗日队伍。郑露莹这个人物的设置起到了衬托主要人物、连接历史事件的作用。由于郑露莹刻画到位,以至于有的报刊竟然以郑露莹为题将她当做历史人物大写特写。为此赵云声在1994年出版的《中华读书报》上还发表了声明,指出不能把虚构的人物混淆于历史事实。而单田芳的评书中也提到过郑露莹。赵云声认为,他虚构的人物就是自己独有的,别人用,百分之百是侵权,况且评书中关于郑露莹的描述和自己书里的都一样,这样的侵权就更明显了。2006年11月,赵云声认为单田芳侵犯其著作权,故将单田芳及评书光盘的制作、发行、销售等多家单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销毁库存,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及律师费。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张学良将军作为著名爱国将领已名垂史册,反映其东北易帜、西安事变等爱国事迹的史料、文献以及小说、评书、影视作品等亦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在相关资料和作品内容繁多、异同并存的情况下,哪些内容为史实,哪些内容系杜撰,哪些内容又是因流传甚广而被公众所接受并信以为真的“事实”,通常不易辨别,而史实与杜撰的边界,也往往随着时间地推移而渐渐模糊。

  小心驶得万年船

  “世上行当甚多,唯有说书难习,装文装武我自己,好像一台大戏。”说评书,看着容易,做着难。小小的书台不高,登上这个台说古论今,底下的听众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随着故事,你让他悲就悲,让他乐就乐,得下很多工夫。“我一辈子,人间的苦,大部分都受过,脏活累活也都干过。我经常跟孩子讲,我现在什么苦都不怕。因为我经历过磨难。落实政策以后,我也四十好几了,过了不惑之年,所以特别高兴以至失控的事,没有;遇到不顺心的事,也能淡然处之。我现在这么大岁数了,劲儿还有的是,要继续趁热打铁,更上一层楼,晚年再多作点贡献。”打赢了官司,单田芳轻松许多,毕竟官司缠身心里不好受。上个世纪50年代,单田芳在师兄杨田荣的帮助下说《童林传》,顺着别人的书套子摸下去,讲得严丝合缝、滴水不漏,行家听了绝不会产生“剽窃和改装”的感觉。《童林传》一炮红遍鞍山城。《十二金钱镖》和《三侠剑》两场官司,让单田芳懂得了《著作权法》,以前学评书都是靠师父口头传授,教什么学什么,没有“得和原作者打招呼”的概念。“知识版权能给别人保护,也能给我保护,是件好事,别人如果侵犯我的权益,我也可以诉诸法律。从那时候起,我想改编什么书,只要它有作者,我就跟人家事先打招呼,沟通之后签协议。有的需要支付一些版权费用,有的不用,作者告诉我:你能播讲我的作品我就挺高兴了。”“《千古功臣张学良》惹来的官司,算个例外吧。我去书店看了大量关于张学良的书,其中就包括赵云声写的那本,从中借鉴了一些有用的内容。再说了,90年代初很多人对于侵权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楚,许多人没有相关的法律意识。在那个年代谈侵权的问题有点牵强。现在评书越来越难说了,以前的那些老书不能老说,老说大家就烦了。但是你要说点新内容,一不小心就会侵犯到别人的著作权。还是那句话,小心驶得万年船。”

  夕阳红里自奋蹄

  “现在这个年代,你有多大的本事就施展多大的本事,是龙你就进大海,是虎你就归深山,现在我每一天都在工作,录完书,录像;录完像,主持节目;主持完节目再接待其它的事情,忙不过来,有时工作忙起来了,忘了自己70多岁了,觉得自己还挺年轻。”单田芳现在很忙,红色广播电视评书工程正在紧锣密鼓操作之中。这个浩大的工程叫《红色将帅传奇》,由十大元帅、十位大将组成,独立成篇共计20部约1200集,计划录制广播、电视两个版本。从去年6月30日开始,红色广播评书《贺龙传奇》在北京文艺广播首播,至今已经播了200集,正在录制并播出后200集。100集同名电视评书也正在筹备中。“出道以来,前后我总共录制了100多部评书,其中大多数是王侯将相的故事,录制这种题材的评书还是第一次。开国的元帅、将军的英雄事迹太丰富了,传奇经历太多了,实在有些力不从心。不过,我希望一部一部来,能录多少就录多少。”
单田芳介绍,他每天凌晨3点多起床,开始两三个小时的读书、背书,6点多钟遛弯锻炼身体。每天除了录制评书之外,还给电视台录制《与单观今》和《天下故事汇》两档评书栏目。3月12日,单田芳受聘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主办的《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法治频道播出)传媒特约主持人。单田芳表示,自己对腐败、贪官污吏一向深恶痛绝,一定利用自己的艺术专长,为中国的法制宣传服务,让全国更多的听众能通过评书这种喜闻乐见的传统艺术形式,了解国家法律,让贪官知警,让百姓伸冤,为中国法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来源:辽宁法制报   编辑:谢岩